條款與條件

本文件(及我們在其中所指的文件)說明我們的相關資訊,及我們在我們的網站(「網站」)上向您銷售任何產品(「產品」)的相關法律條款及條件(「條款」)。這些條款適用於我們為向您銷售產品而訂立的任何合約(「合約」)。

從我們的網站訂購任何產品前,請仔細閱讀並了解這些使用條款。

您訂購任何產品,即代表您確認已年滿18歲或以下,並同意受這些條款及條件中提及的其他文件約束。這列印一份條款,以供日後參考。

如第6款所示,我們不時修改條款。每次從我們的網站訂購產品時,該訂單將受當時適用的條款所約束。

1. 關於我們的資訊

1.1. 我們是TAG Heuer(泰格豪雅),LVMH SWISS MANUFACTURES SA分公司;公司於瑞士納沙泰爾商業及公司註冊處註冊,編號為CHE-481.404.745,總部地址為6A, rue Louis-Joseph Chevrolet, 2300 La Chaux-de-Fonds, Switzerland(「我們」)。我們營運 www.tagheuer.com 網站。

1.2. 請注意,TAG Heuer(泰格豪雅)與在瑞士成立的公司Global-e合作(其註冊辦公室地址為c/o Treforma AG, Grabenstrasse 25, 6340 Baar, Switzerland,編號為CHE-133.547.375),令您能夠在TAG Heuer(泰格豪雅)平常不提供訂單處理和履行服務的特定國家/地區訂購產品。

2. 產品

2.1. 我們的網站上的產品描述僅為近似描述,產品圖像亦僅供說明用途。雖然我們盡一切努力確保網站上的產品描述(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大小、重量、容量、尺寸)盡可能準確,並準確顯示顏色,但任何描述僅為近似描述,我們亦無法保證網站準確反映產品的顏色。

2.2. 產品包裝可能與網站顯示的圖像有別。

2.3. 網站上顯示的所有產品皆為有限存貨。如您已訂購的產品沒有存貨,我們將以電郵盡快聯絡您。如您訂購的產品沒有存貨,我們不會處理您的訂單。

3. 我們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根據私隱政策所列的用途使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可在 https://www.tagheuer.com/privacy-policy.html查閱。Global-e亦可能根據其私隱政策(參閱 https://s3.global-e.com/merchantscontent/TagHeuer/LegalDocs/Global-e-Privacy-Policy_comments-GE-29-3-2021_Final.pdf. 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仔細閱讀,其中含有可能適用於您的重要條款。

4. 您身為消費者的權利

身為消費者,您享有針對我們於網站上售予您而有缺陷或不符說明的產品的法律權利。以下條款不會影響您的法律權利。

5. 您與我們之間如何形成合約

5.1. 我們的訂購流程容許您在向我們提交訂單前檢查和修改任何錯誤。請在提交訂單前仔細閱讀和檢查。如您提交了含有錯誤的訂單,請透過 hq.customercare@tagheuer.com +41 (0)32 919 9600或盡快聯絡我們,以便修正。我們將嘗試在處理訂單前修正其中的任何錯誤,然而我們無法作任何保證。

5.2. 送出訂單後,您將會收到來自我們的電郵,確認我們已收到您的訂單。此訂單確認不代表我們已接受您的訂單。我們將向您發送電郵,確認產品已送遞(送遞確認函),以確認我們接受您的訂單。如我們懷疑某人的身份、地址、電郵及/或付款資訊被用於詐騙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我們可能在接受訂單前要求額外認證或資訊。我們雙方的合約僅於我們向您發送送遞確認函時訂立。

5.3. 如我們無法向您提供產品(例如因產品沒有存貨、不再發售或網站所列價格有誤),或我們懷疑您的訂單有詐騙成分,或您以零售商或轉售商身份提交該訂單,或不真誠地/並非為個人使用而提交該訂單,我們將以電郵通知您,且不會處理您的訂單。如您已為產品付款,我們將不論任何情況下在發出電郵通知的14天內盡快向您全額退款。

6. 我們變更此使用條款的權利

6.1. 我們可能不時修改條款。在我們的網站購買產品前,您應細閱條款。

6.2. 每次向我們訂購產品時,當時生效的條款將適用於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合約。

6.3. 如我們於您已送出訂單後修改條款,則經修改的條款不適用於您送出的訂單。

7. 退貨

7.1. 我們希望您對訂單感到滿意。若您因任何理由對訂單感到不滿,我們很樂意在寄出原始產品的30天內接受您的退貨,並由我們承擔費用,以下所列的情況除外

7.2. 要退回產品,請參考包裹的退貨步驟;跨境訂單請參考 此連結.

7.3. 請注意:您必須在收到訂單產品的30天內提出退貨授權。此外,所有產品必須與原始收據一併退回,且產品須處於未使用的全新狀態,並保留所有原始送貨及產品包裝、保護物料和標籤。

7.4. 若產品出現磨損痕跡,或曾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其原始狀態,則我們並不會接受任何退貨。

7.5. 個人化商品均為最終售出商品,無法退貨或退款。

7.6. 已根據您的要求進行調整的腕錶錶鍊(必須由我們或TAG Heuer(泰格豪雅)授權零售商完成),應連同所有原始送達的鍊節一併退回。

7.7. 如您已繳付與您的訂單相關連的進口費用(如以下條款11所定義)(在結帳時預繳或於收到訂購貨品時直接向適用機關繳付),您確認 (i) 您必須直接向您的目的地的適用機關索取退款,(ii) 從您的目的地的適用機關取回該等進口費用,是您自行承擔的責任,以及 (iii) 我們不保證能成功取回款項。如您已預繳進口費用,我們可在您提出書面要求時以恰當方式協助您取得該等進口費用的補償;為此目的,您謹此授予我們代理權,以您的名義行動,嘗試取得該等補償(然而,此代理權並不保證成功取得補償)。

8. 送貨

8.1. 我們不會向顧客收取送貨費用和手續費。我們通常使用可靠的郵寄服務商發送所有商品。視乎不同的送貨國家/地區而定,您將於收到送遞確認函後的3至30日內收到商品。

8.2. 請參閱我們寄出的送貨確認電子郵件,以了解準確的送貨詳情及包裹追蹤編號。

8.3. 如您收到嘗試送貨失敗的通知,您有責任使用所提供的資料聯絡送貨公司,安排重新送貨。如您選擇了不需簽署的送貨方式,且無人可收取產品,我們保留視乎可行性將產品留置於門口、大堂或接待處的權利。

8.4. 請注意,由於您居住地海關的要求,送貨可能會有所延遲。

8.5. 請注意,您可能須就產品支付當地海關費用。

9. 所有權和風險

9.1. 所訂購產品的所有權和物主身份,於產品送遞給您的一刻已轉移予您(前提是您已完全繳付產品價格和運費,以及任何在本條款下適用的費用)。

9.2. 產品損壞或遺失的風險,在送貨時轉移予您或由您指派負責代您搬運或持有產品的某人。

10. 產品價格和運費

10.1. 產品價格將如同網站報價。請查看條款10.3,了解關於網站價格錯誤的資訊。

10.2. 產品價格可能不時變動。網站上產品價格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我們以送遞確認函向您確認之訂單中的產品。

10.3. 我們的網站含有大量產品。即使我們已盡合理之力,網站上的部分產品仍有可能定價有誤。如定價錯誤清晰無疑,並可由您合理地分辨,我們不須以錯誤(較低)的定價為您提供產品。在此情況下,我們將聯絡您,向您告知此錯誤,並讓您選擇繼續以正確定價購買產品,或取消訂單。在收到您的指示前,我們不會處理您的訂單。如我們未能以您訂購時提供的聯絡資料聯絡您,我們會將訂單視同取消來處理,並以書面通知您。

11. 稅項、送貨成本和進口費用

11.1. 您以當地貨幣購買產品,其價格通常包含任何適用的銷售稅(如增值稅),加上任何最終國際送貨成本和費用(統稱為「送貨成本」);在適用於預繳的情況下,亦包含任何最終進口稅、關稅及送貨目的地可能收取的類似費用(統稱為「進口費用」)。送貨成本及/或進口費用可能不時獲部分或全部支付,而無事先通知。網站將在完成和提交訂單前提供該等優惠的細節。

11.2. 對於部分送貨目的地及/或產品,您可以選擇預繳適用的進口費用,該費用將於您提交訂單時計算,並添加至或包括在最終價格內。有某些情況下,產品價格可能已包含進口費用。

11.3. 在您可選擇預繳適用的進口費用且您選擇預繳該等進口費用的情況下,或如產品價格已包含該進口費用,最終價格將獲完全保證,我們會根據您訂購貨品進口時的送貨目的地,代表您向適用機關支付實際的進口費用。

11.4. 我們的合作夥伴Global-e可能與目的地的當地特許報關行訂立合約。同意本條款,相當於授權予適用的報關行以您的代理人身份:(i) 與當地適用機關進行交易,(ii) 代表您完成、提交和簽立與您的訂單內產品的進口相關的文件,(iii) 協助繳付適用的進口費用;及 (iv) 在適用情況下,將該等產品退還予我們(受本條款約束)。然而,您確認在退還產品的情況下,您(而非我們、Global-e或其任何代表者)將為向適用的稅務機關索回進口費用負起可能範圍內的全部責任,Global-e或我們對該等申索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1.5. 您可決定在結帳時不預繳進口費用;或者您的送貨目地或產品沒有預繳進口費用的選項。在此等情況下(即預繳不適用的情況):(i) 特此提醒,結帳時預繳選項下顯示的進口費用未必反映您的送貨目的地相關機關決定您應付的實際進口費用,數額可能會比預估費用更多或更少;且 (ii) 您將為直接向相關機關繳付送貨目的地相關機關決定您所有適用進口費用負起全部責任(包括在取消或退還產品的情況下根據本條款許可範圍索回進口費用的責任),Global-e或我們對上述者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此外,如您未能繳付進口費用而無合理理由,致使我們、Global-e或郵寄服務商要承擔責任,則須承擔的進口費用數額可從任何退款或您可索回的其他金額中扣除,限度視乎適用法律規定。

11.6. 如您選擇不預繳進口費用,或未能繳付進口費用,或不按照本條款規定的退貨程序拒絕接受產品,致使產品被退還或需要退還,則您或須為退貨送貨費用負責,而您為將產品送遞給您所支付的運費可能不獲補償或退還。我們亦可能向您收取上述未能或拒絕支持進口費用導致的直接或間接的額外費用,限度視乎適用法律規定。我們可能在符合本條款的情況下向您補償或退回產品的成本,但不包括相關機關所收取而可發還或不可發還的進口費用。

12. 付款

12.1. 網站上的所有價格皆為當地貨幣。

12.2. 您僅可以扣帳卡或信用卡,或我們接受的其他付款方式為產品付款。對於您的網上訂單,您同意透過信用卡或扣帳卡或我們接受的其他付款方式全額支付。付款方式是否可用,取決於您的所在地點。產品付款為預付。

12.3. 您確認並同意:(i) Global-e或其第三方付款結算商(統稱為「付款結算商」)將透過您為您的訂單選擇的付款方式向您收取費用,以及其他根據本條款與訂單相關的其他須付費用;(ii) 您須提供有效且近期的個人資料;(iii) 我們可能使用付款結算商的工具、軟件或服務,代表我們處理交易;及 (iv) 可能向您收取額外費用(如外幣交易費用或跨境費),或由您的銀行或信用卡/扣帳卡發卡方徵收的費用,而由於該等收費並非我方的收費,我們無法控制該等收費,亦無法以任何方式減少該等收費,因其純粹取決於您與您的銀行或信用卡/扣帳卡發卡方之間的關係和商業條款,而我們亦無法事先得悉其是否會向您收取該等費用,因各銀行和信用卡/扣帳卡發卡方各有自己的政策,而我們的責任是取得結帳時以您當地貨幣訂立的金額。

12.4. 視乎您的所在地,付款可能經由Global-e的聯屬公司(即Global-e Australia Pty Ltd.)處理。

12.5. 如您在結帳時選擇的付款方式支援授權機制(例如大部分信用卡/扣帳卡),則您提交訂單時,僅會批准適用金額。我們只有在產品送遞給您之後才向您收費,除非訂單為「預訂」或同類訂單,如是者,可能於產品送遞給您之前向您收費,視乎所預訂產品的細節。如您選擇的付款方式不支援授權機制,將於提交訂單時(或您使用的付款方式所定的其他時間,如適用)即時收費。請注意,即使訂購貨品分批運送,仍會向您收取完整訂單金額。提供PayPal/PayPal Express作付款方式時,您的購買總額可能在提交訂單時被即時收取。預付不影響您在本條款下享有的法律權利(例如包括任何退款權利)。

12.6. 在部分司法管轄權下,您可能有機會使用名為「Klarna」的解決方案作付款方式,以購買貨品。適用於以Klarna付款的發票的條款及條件可參閱https://cdn.klarna.com/1.0/shared/content/legal/terms/EID/en_de/invoice?fee=0;請注意,該等條款及條件以德文(而非英文)為管轄和具法律約束力的語文。使用Klarna發票付款方式的資格由Klarna全權酌情決定,就您將Klarna作付款方式使用,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您選擇以Klarna發票付款購買產品時,您將與Klarna分享您的個人資料,Klarna私隱政策 的條款適用於其對您的個人資訊的使用。

12.7. 您於本網站購買的某些產品,可能會受到購買時向您展示的附加條款與條件之約束。

12.8. 如您未於付款到期日前向我們付款,我們可能:

 (a) 即時終止雙方訂立的合約。我們將以書面方式聯絡您,通知您合約已終止;以及

 (b) 就所欠款項以高於我們的銀行3%的年利率向您收取利息。此利息將從到期日起按日累計,直至所欠款項付清為止,不論在決定前後。您必須連同利息付清所欠款項。

12.9. 如您對任何真誠地向我們作出的付款存有異議並在進行相關付款後迅速與我們聯絡,則條款12.8(b)不適用於異議期間。

13. 我們對身為消費者的您承擔之責任

13.1. 如我們未能遵守條款,我們將就因我們違反條款而可預見地引致您蒙受的損失或損壞負責,但我們不為不可預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13.2. 我們僅提供產品作家庭或私人使用。您同意不使用產品作任何商業、業務或轉售用途,並且我們對您蒙受的任何利潤損失、業務損失、業務中斷或業務機會損失概不負責。

13.3. 無論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疏忽,我們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員工、股東、代理人或內容或服務供應商(統稱為「受保護實體」),對於與產品有關的任何直接、間接、特殊、偶然、必然、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均不承擔責任。

13.4. 無論如何,受保護實體對您因本條款與條件引起的所有損害、損失和訴訟因由(無論是合同或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疏忽或其他行為)或因您透過本網站訂購的任何產品的累積賠償,不得超過您透過本網站購買產品而向我們支付的累計金額,除了條款13.5中所列之外。

13.5. 我們不以任何方式免除或限制以下責任:

 (a) 因我們的疏忽而引致死亡或人身傷害;negligencia.

 (b) 詐騙或虛假陳述;

 (c) 任何法律不限制或排除的事項。

14. 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

14.1. 對於因為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而引起的行為或事件而導致我們在執行合約的任何義務而出現失敗或延遲,我們概不負責。

14.2. 如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影響我們履行合約訂明的義務:

 (a) 我們將盡可能地盡快聯絡並通知您;並

 (b) 我們在合約中規定的義務會被中止,而我們履行義務的時間將按照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之時長而延長。如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影響我們將產品送遞給您,我們會在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完結後安排新的送貨日期。

15. 免責聲明

15.1.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程度內,我們對於透過本網站出售或提供的任何產品不承擔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陳述並特此聲明,您在此放棄對產品介紹書、常見問題及網站上或與我們或我們的代理商聯絡的任何所有保證和陳述。

15.2.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程度內,本網站出售或提供的任何產品均由我們按「現狀」提供,前提是上述免責聲明不適用於(如有)我們或適用的產品製造商所提供的任何產品保證,其包含於我們交付給您的包裹中、於網站上特別說明,或您與我們或我們的許可人或供應商分別書面簽訂的協議中的明確規定。

16. 如何聯絡我們及雙方通訊方式

16.1. 以下條款中的「書面通訊 」包括電郵。

16.2. 您可因任何理由經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a) 電郵至 hq.customercare@tagheuer.com;

 (b) 致電 +41 (0)32 919 9600.

16.3. 如我們須聯絡您或以書面方式聯絡或通知您,我們將發送電郵,或以任何預付郵資的郵遞方式寄往您在訂單中提供的地址。

17. 智能腕錶舊換新計劃

17.1. 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舊換新計劃(「計劃」) 由 LVMH Swiss Manufactures SA子公司LVMH WATCH & JEWELLERY TAIWAN LIMITED, TAIWAN BRANCH (H.K.)(TAG Heuer(泰格豪雅)為其品牌代理之一)於台灣營運,公司註冊地址為臺北市信義區景聯里信義路五段2號8樓(「TAG Heuer」或「我們」), 位於香港 及於 2023年12月11日 (「生效日」)生效,讓您可選擇置換目前的舊款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目前腕錶」),交換一筆積分,購買TAG Heuer 泰格豪雅最新一代TAG Heuer Connected Calibre E4智能腕錶 (「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計劃受以下條款及條件(「舊換新條款」)約束。參與計劃,即代表您同意舊換新條款,並受其約束。為免生疑問,請注意新計劃只適用於2023年12月11日後參與計劃,而舊換新條款不包括TAG Heuer 泰格豪雅之前實施的任何類似計劃的追溯條款。

17.2. 計劃可能不適用於部分TAG Heuer 泰格豪雅專賣店。 請前往https://www.tagheuer.com/stores ,參閱Connected智能腕錶舊換新計劃指定的TAG Heuer 泰格豪雅專賣店(「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

17.3. 您的目前腕錶如屬於符合條件的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款式(關於符合條件的款式,請瀏覽計劃的網頁:https://www.tagheuer.com/stores,或詢問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的客戶顧問),並獲我們確認為正品,且其序號清晰可讀,便符合參與計劃的資格。TAG Heuer 泰格豪雅保留根據腕錶狀態(尤其指無法確認腕錶為正品的情況)拒絕特定腕錶的權利。

17.4. 您可置換現有的腕錶,以獲取舊換新積分(「舊換新積分」),然後在計劃生效日起用來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您的舊換新積分數額不會按照您目前腕錶的款式(Calibre E1,E2或E3智能腕錶)改變。如數額可能有所不同,即因TAG Heuer 泰格豪雅可能會不時單方面進行設定和修改。請詢問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的客戶顧問,以獲取舊換新積分數額的最新資訊。接受和執行計劃,將您的目前腕錶兌換為舊換新積分,過程會將您對目前腕錶的所有權和擁有權轉移至TAG Heuer 泰格豪雅;所有權和擁有權在計劃下一經轉移,您的目前腕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退還給您(請參閱第6段)。

17.5. 我們可能需要並向您索取與您參與計劃相關的個人資料,並根據我們的私隱政策處理該些資料。請前往 https://www.tagheuer.com/privacy-policy.html參閱私隱政策。

17.6. 如欲在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參與計劃,必須於專賣店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的同時置換您現有的腕錶。您必須攜帶目前腕錶,讓我們的團隊確認其獲得舊換新積分數額的資格。完成以上步驟後,如您願意繼續,您將會獲得舊換新積分,並可用於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以舊換新積分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後,您的目前腕錶的所有權和擁有權將轉移至TAG Heuer 泰格豪雅。參與計劃並向我們提供您現有的腕錶,代表您保證您是現有腕錶唯一的合法擁有者,且您捍衛TAG Heuer 泰格豪雅免受任何索賠的追究,而該等索賠的理由為現有腕錶的置換未經恰當授權,或您並非該腕錶的法定擁有者,如您因第三方權利而無權轉移擁有權至TAG Heuer 泰格豪雅等。

17.7. 參與此計劃,代表您了解並同意,您現有腕錶的所有權和擁有權一經轉移至TAG Heuer 泰格豪雅,TAG Heuer 泰格豪雅便會開始處置步驟,且將無法恢復。一經轉移,您便放棄對現有腕錶的任何和所有權利或所有權,包括在適用情況下收取其價值而非舊換新積分的權利。

17.8. 請先為您現有的腕錶進行原廠重置,並移除所有個人資料,然後才根據第6段的內容將腕錶交給我們。為繼續受惠於計劃,您確認您已進行上述的原廠重置,並已將所有個人資料從您現有的腕錶移除。如在退還或運送您現有腕錶前,有任何私人資料尚未被移除,因而遭披露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理,TAG Heuer 泰格豪雅概不負責。

17.9. 在計劃下,您必須使用以下付款方式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所有主流扣帳卡或信用卡,或匯款(視乎國家/地區)。部分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在法律和我們的內部政策容許的範圍內接受現金付款。其他付款方式(例如透過融資方案分期付款,即使TAG Heuer 泰格豪雅可能於特定國家/地區容許和建議在一般購物情況下使這種付款方式)不適用於本計劃。

17.10. 多項舊換新積分不可合併作為單次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之用。

17.11. 參與計劃,不會影響您根據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的適用退貨政策,您仍享受退回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的權利,並受第4段和第7段約束。 請詢問TAG Heuer 泰格豪雅指定專賣店的客戶顧問,獲得關於該等退貨政策的額外資訊。

17.12. TAG Heuer 泰格豪雅保留從計劃剔除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系列特定款式或版本的權利。

17.13. 計劃僅為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供家庭和私人使用的消費者而設。嚴禁透過計劃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作轉售之用。

17.14. 計劃不可與任何其他優惠、折扣或禮遇合併使用,除非該等禮遇的條款與條件特別指明。

17.15. TAG Heuer 泰格豪雅保留隨時終止、更改或修改計劃的權利,包括舊換新積分數額、合資格條件、舊換新條件、舊換新條款。

17.16. 計劃的參加資格 或TAG Heuer 泰格豪雅提供的舊換新積分,不可轉移給除了您(身為目前腕錶或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擁有者)以外的任何人。

17.17. TAG Heuer 泰格豪雅保留拒絕或取消您參加計劃的權利,前提是我們相信您參加計劃乃出於違法或欺詐目的。

17.18. 舊換新條款中的每一段皆獨立行使。如任何法院或相關當局決定任何條款為不合法或無法執行,其餘段落仍然具備全部效力。

17.19. 除了在舊換新條款中註明之外,您購買全新TAG Heuer Connected智能腕錶時亦受TAG Heuer 泰格豪雅產品的標準銷售條款與條件約束。如果舊換新條款與我們的標準條款與條件不一致或有衝突,應以舊換新條款為先。

17.20. 舊換新條款受台灣法律約束,並且台灣法院對與本舊換新條款而引起的任何爭端有專屬司法管轄權。

18. 其他重要條款

18.1. 我們可將合約下的權利和義務轉移予另一組織,但這不影響這些條款下您的權利或我們的義務。

18.2. 您僅可在我們以書面方式同意的情況下將這些條款下您的權利或義務轉移予他人。

18.3. 此合約乃您和我們之間簽訂。除非本條款明確規定,否則不屬於本合約中任何一方者,沒有執行任何條款的任何權利。雙方終止、撤銷或同意根據合約商議變更、棄權或解決問題的權利,不須取得任何他人的同意。

18.4. 這些條款中的每一段皆為獨立行使。如任何法院或當局決定任何條款為不合法或無法執行,其餘段落仍然具備全部效力。

18.5. 如我們未能堅稱您須履行這些條款下的任何義務,或我們未針對您行使我們的權利,或我們延遲行使,並不代表我們放棄可針對您行使的權利,也不代表您不須遵守該些義務。如我們放棄追究您的違約行為,我們僅會以書面方式落實,且任何書面的棄權通知不代表我們將自動放棄追究您日後的任何違約行為。

18.6. 此等條款受瑞士法律管轄。換言之,透過我們的網站購物而訂立的合約,及因合約引起或與合約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申索(包誓任何非契約性爭議或申索),均受瑞士法律管轄。您和本公司雙方皆同意接受瑞士法院的專屬管轄權。